(资料图)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3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日前对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开出120万元罚单,对2人予以警告。
经查,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股市;
二、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用于购房;
三、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
四、贷款管理不到位,企业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处罚款120万元;陈斌斌、姚淑青是对行为三直接负责的经办人,被予以警告。
实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标签: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