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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迎来期限延长;期待更多政策出台 | 宏观经济

2023-07-11 19:18:30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孙世选


(相关资料图)

7月1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金融16条”)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7月1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金融16条”)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称,《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此次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

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期待需求端有政策出台

2023年下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先后发布“金融16条”,推出地产“三支箭”政策,缓解房企资金紧张问题,推动“保交楼”修复竣工。

但房企的资金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5701亿元,同比下降7.2%,同期房屋新开工面积397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6%。

2023年1—5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55958亿元,同比下降6.6%。其中,国内贷款7175亿元,下降10.5%;利用外资13亿元,下降73.5%;自筹资金16267亿元,下降21.6%;定金及预收款19878亿元,增长4.4%;个人按揭贷款10354亿元,增长6.5%。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的2023年第二季度例会指出,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但当下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并非简单的资金问题,仅靠在融资端延长金融支持政策的期限是不能彻底解决的,房地产市场仍有继续下行的风险。业内也期待未来房地产市场能在需求端有更多的利好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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