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正式施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以来,我市已成功办理多笔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尽心尽力为每一位办事群众节约每一分钱,反响良好。为统一服务标准,7月1日起,将积极向各县市管理部全面推广。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商转公”、“公转商”、“公转公”3种业务模式,涵盖了所有带押过户业务类型。此3种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支持买卖双方直接从二手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无须自筹资金提前结清,符合贷款基本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既省钱、省时又省力,卖方可以不需要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就可以办理过户等手续,可节约近万元的过桥费、中介费等费用;买卖双方不需要银行、不动产、公积金中心等部门间往返跑,可直接在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高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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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需求的缴存职工,可提前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就近至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前台进行详细咨询。
【二手房“带押过户”相关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二手房“带押过户”?
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个人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买卖双方和银行(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需提前归还原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通过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实现用买方的购房资金来偿还卖方的原贷款。
二、“带押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需要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株金管委[2022]2号)有关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
2.交易房产为我市存量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3.交易房产产权明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查封冻结、未被设立居住权、无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4.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同意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并同意房产交易资金(含首付款和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关联贷款。
5.房产交易资金不足以清偿关联贷款本息的,卖方应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关联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
三、我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办理吗?
只要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带押过户”,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
目前建行、工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在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进行抵押房屋“带押过户”交易。其他银行正在积极推进。
通讯员:李潇涛
记者: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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