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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加强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公告》的发布是落实《网络安全法》关于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规定的重要举措,对统一网络安全产品安全要求、提升产品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减轻网络安全企业负担、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发展强大网络安全产业、增强国家网络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公告》指出,自2023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销售许可证”),产品生产者无须申领。此前已经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或者提供。此外,同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公告》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统一公布和更新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供社会查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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