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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电,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医保药品目录外的新冠治疗药品实施价格风险分类提示,分为A、B、C三类。自2023年4月1日起,对于A类药品,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将其名称字体或背景显示为绿色,引导采购单位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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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实施分类管理 A类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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